校属各相关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第12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八日 河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为做好硕博连读试点工作,激励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奋发进取,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与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文)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开展硕博连读的专业及名额分配 开展硕博连读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二级博士点(不含自主设置)专业,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硕博连读生占当年度该专业博士招生指标。 二、开展硕博连读的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统招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二)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2.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完成课程学习计划,无重修现象。修满规定学分,且已修课程平均分原则上在85分以上。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6.所修专业在一级学科中拥有博士授权专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出硕博连读申请,但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 (三)拟接收硕博连读学生的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正主持承担或近三年主持完成有国家级科研项目。 2.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时间安排及考核程序 硕博连读工作一般在每年3-4月份进行,其程序为: 1.学院拟定具备招收硕博连读的导师资格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 2.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该学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及两名校内相关专业教授(研究员)给予推荐。 3.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研究生处审定,合格者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考核。 4.申请人需参加当年度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成绩至少达到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5.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拟接收专业成立由博士生导师、学院领导组成的5-7人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及论文研究工作前景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量化打分。每位被考核人的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40分钟。考核要有现场记录,考核结果及各项评分须由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6.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硕博连读人员名单,报学校硕博连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其他 1.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他学校博士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论文撰写与答辩,直接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一名导师当年只能接收一名硕博连读生。 3.硕博连读生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转为博士研究生,报到入学后享受统招博士生待遇。 4.硕博连读生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校报请省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后,将其转成硕士生学籍,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5.凡在资格审查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取消硕博连读资格,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负责。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