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论文开题和启用《开题报告》网上申请 (二○一四年十月二四日)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修订)》(研学位[2014]6号)(见附件一)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学期研究生论文开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及开题范围 根据《开题工作的规定》要求,开题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各相关学院可根据研究生网上申请开题的人员数量、学科专业方向情况具体安排。 本学期应开题的研究生主要是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对于2013级以前尚未开题的在读的博士、硕士(含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或研究进展不顺利需更换题目的研究生也可一并申请重新开题,并由所在学院纳入统一开题范围。 二、网上申请、审核与纸版存档 为加强论文开题工作,从本学期起所有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均纳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开题管理模块”统一管理,该模块包括的主要功能有:开题申请(含电子《开题报告》上传)、开题审核(含锁定)、开题公告、电子《开题报告》备案管理等。 各相关学院,需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院申请截止时间(各学院自定),并通知相关研究生。拟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均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在网上提出开题申请。到达截止时间后,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锁定)并报主管院长审定后组织实施开题工作,同时在教务系统中“安排开题”。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要根据开题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在开题报告最后一页要有所体现,并经导师签字后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在收到研究生提交的纸版开题报告后,在教务系统中通过“开题通过”操作给一个开题成绩(本学期内完成)。 注:有关开题模块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二。 三、往年开题报告归档 为做好在读研究生《开题报告》的管理工作,已开题暂未毕业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需于2014年11月3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并使用“开题报告管理”功能将已通过的《开题报告》上传至教务系统备案。过期未上传开题报告者,均按未开题处理,重新进行开题,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本院所有已开题的在读研究生。 附件一: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修订) 附件二:开题模块具体操作说明 研究生处 2014-10-24
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