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自愿申报、院学术委员会议推荐、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卢小平同志为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5日至17日。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17日12点前来电、来函(署名)反映。 电话:党委书记办公室3987666、纪委委员办公室3987696 测 绘 学 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