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安排 1.报到和体检 (1)报到。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研究生证和按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硕士考生提交)、《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板块下载)。请考生于12月30日上午12点前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测绘学院一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10室),领取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来参加复试的外地考生到校复试时须持支付宝通信大数据健康码(绿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复试时须出示支付宝通信大数据健康码(绿码)。 (2)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开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2.复试 复试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8:00 复试地点:测绘学院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1.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直接进入复试阶段。 硕博连读考生:张 华 焦甲尧 申请考核考生:姬伟倩 2.普通招考考生:李聪毅 苏景轩 张文清 焦迎香 注: 名单顺序按照姓氏笔画进行排序。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冬季)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普通招考初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即:英语成绩50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均为60分。 5.2021年冬季我院博士招生总指标5个,其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计划招生2人,普通招考计划招生3人,具体拟录取办法见第四条。 6.复试的考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4倍。 7.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复试。 二、复试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组长由院长(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7名专家(博导、教授)组成,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 2. 统考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生不允许录音录像。 三、复试工作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基本程序: 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案实施细则组织复试,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时间安排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12月31日上午8:00-9:30。 (2)申请考核考生复试时间:12月31日上午9:30-10:20。 (3)统考生复试时间:12月31日上午10:30-12:00。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问题说明 1.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以下内容: 硕博连读考生:外语水平(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科研潜质(较强学术创新能力、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论文研究工作前景等)、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学科前沿及研究动态等)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学习态度、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等,其中外语水平、科研潜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成绩中任何一项有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考生: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学术素养(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以及在该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重在考核能够体现申请者培养潜质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研究内容(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及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学习态度、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等,其中外语水平、学术素养、研究内容、综合素质成绩中任何一项有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复试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按照从高到低依次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综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科研潜质/学术素养成绩排序;普通招考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各取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在实际的复试过程中,若各类拟定计划招生指标未完成,经考核小组评议,不同类指标可适当调整。 4.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导师。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加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3、复试督查小组组长电话:0391-3987666;邮箱:[email protected] 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