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2016学年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奖工作将于9月初至10月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依据 本次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奖工作按照《学生手册》有关文件规定,依据学生在2015-2016学年(具体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二、评定比例 各类奖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比例,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三、时间安排 1. 9月27日18:00前,请有关单位将学生奖罚分材料整理、统计后发至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2. 10月14日前,各学院将签有审核意见的《河南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评定积分表》《河南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及单项奖获得者汇总表》(附件2)、先进集体、个人登记表、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2号综合楼308)进行审核备案,同时按Excel格式(附件1和附件2)发送电子文档至[email protected]。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认真领会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学生“创先争优”评先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管理,重视过程育人,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共同进步,健康成长成才。 2.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宿舍,召开动员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精神,熟悉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撰写个人总结。个人总结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学年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品德评语登记表》。 4. 各学院根据各基层班级建设情况,结合学生个人的综合评定和实际表现,评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参加评选先进个人和单项奖的学生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填写先进个人和单项奖申请表,并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 在评定过程中,各学院要依据政策,坚持标准,奖罚分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 十佳班长、“九鼎科技奖学金”的评选与本次评先评奖工作同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 学生班级活动及学生班级干部考核工作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班级活动管理细则(试行)》和《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班级干部选任与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考评办法,考核结果适用于学生“创先争优”。学校将派督导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 9.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学年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奖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创新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五、表彰工作 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对获得奖学金学生、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doc 2.河南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及单项奖获得者汇总表.doc 河南理工大学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