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节日不正之风,进一步打造全院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测绘学院党委 2016年9月9日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重要节点,全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对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各部门负责人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9.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0.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