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将继续推进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要求高等数学等五门公共基础课、课内有实验学时的课程必须按文件要求进行课程考试考核改革,鼓励其他课程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课程考试考核改革。另外,去年以已经申报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仍然实行考试考核改革。请相关教师按要求组织教学,实施考试考核改革。 具体内容请参考校教〔2015〕36号文件,以下为文件主要内容: 一、课程评价方式 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应在满足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和特点,积极采用形式多样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重视和加强平时学习,促进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课程评价方式一般由平时考核、过程考核和结课考试考核等三种方式构成: 1. 平时考核以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纪律、课堂回答问题情况、参与辅导答疑情况等为考核依据。各课程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选取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 过程考核包括作业完成情况、实验完成情况、平时测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参与讨论情况等。由于课程性质、内容等不同,各课程可选取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3. 结课考试考核即课程的总结性考核。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特点,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或上机考试等形式。 二、课程成绩构成 根据课程评价方式以及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功能特点,课程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和结课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一般以百分制计算。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考核,体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各部分成绩比重原则上按下列标准执行,各部分成绩比重之和为100%。 平时考核成绩所占比重:10-20%; 过程考核成绩所占比重:20-40%; 结课考试成绩所占比重:50-60%。 任课教师除了按要求对考试大纲、试卷与考试分析报告、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外,还应该提交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原始记录并存档。 三、要求 1. 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公开课程考核评定办法和考试方式。 2. 鼓励教师应用Sakai(赛课)网络课程教学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升平时及过程考核评价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