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青年杰出教师 直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河南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一批具有教学科研潜力的高水平学术人才脱颖而出,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职称改革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聘原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工作坚持师德为先、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聘指标 每年可列出河南省下达学校正式指标的10%左右作为正、副高级职务年度直接评聘指标,择优选聘、宁缺毋滥。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岗在职在岗教师(不含管理岗和业务管理岗教师); (三)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或“海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申报条件; (四)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 四、业绩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优秀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业绩,满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的评审条件。 (一)直聘教授。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职务: 1. 人才类 (1)中组部“疑似敏感词”入选者; (2)中组部“疑似敏感词”入选者; (3)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5)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6)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7)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者; (10)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 (1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12)“中原疑似敏感词”中原领军人才入选者; (13)省级教学名师; (14)其他相当等级人才。 2.奖项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限前2名);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限前2名);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4)获得省级人民政府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5)获得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6)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第一); (7)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排名第一); (8)其他相当等级奖项。 3. 项目及成果转化类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者国家重大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项; (2)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项以上; (3)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1项; (4)任现职以来授权发明专利或技术转化收益单项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1000万元以上(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横向项目,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现职以来文科单项到账经费300万元1项以上且累计到账经费800万元以上,理、工科单项到账经费800万元1项以上且累计到账经费1500万元以上; (5)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6)主持完成国家级教改项目1项; (7)其他相当等级项目或成果。 4. 论文类 (1)在《中国社会科学》(限第一作者)、《Natrure》《Science》《Cell》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Natrure》《Science》《Cell》的一区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入选年度“ESI高被引作者”,或入选年度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排行榜”; (4)理、工科发表SCI一区论文5篇以上且近三年内入选ESI高被引的论文4篇以上(入选的ESI高被引论文不重复计算); (5)人文社科在教育厅遴选的权威核心期刊上(A类)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教育厅遴选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 (6)其他相当等级论文。 (二)直聘副教授。满足直聘教授条件,或者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教授职务: 1. 人才类 (1) 河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中原疑似敏感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 (3)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 (4)其他相当等级人才。 2. 奖项类 (1)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一);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者二等奖1项(排名第一); (3)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排名第一); (4)获得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二);或获得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第一); (5)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特等奖(排名前二); (6)其他相当等级奖项。 3. 项目及成果转化类 (1)主持完成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 (2)任现职以来授权发明专利或技术转化收益单项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600万元以上(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横向项目,取得较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现职以来文科单项到账经费200万元1项以上且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理、工科单项到账经费400万元1项以上且累计到账经费800万元以上; (3)主持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2项(其中1项为重点项目); (5)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6)其他相当等级项目或成果。 4. 论文类 (1)在《Natrure》《Science》《Cell》的一区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在教育厅遴选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6篇; (3)理工科在SCI一区期刊和SCI二区TOP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SCI一区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近三年内入选ESI高被引的论文3篇以上(不重复计算); (4)其他相当等级论文。 (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符合《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中相关规定的范围对象、基本原则、申报条件和认定条件的可按申报直接评聘教授、副教授职务。 五、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申报材料审核。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报送人事处。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材料公开展示; (四)学校组织推荐评议; (五)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结果公示。 六、业绩要求中未涉及,但条件相当的人才类项目、获奖、论文、项目及成果转化等,须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参加直接评聘。 七、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八、参加直接评聘人员,可同时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 九、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