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技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申请竞聘高岗人员在满足业绩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任职年限要求。专业技术岗位高岗竞聘的基础年限为3年,如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满3年的,可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满6年以上的可申请竞聘五级岗位,聘任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副高七级岗、中级十级岗、初级十二级岗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各级上岗业绩条件认定 学术业绩条件中的奖励、论文和著作、项目和成果是指任现职以来荣获的各种科研奖励、发表或出版的论文和著作、立项和结项的科研项目。奖励、论文、项目的级别以学校教学、科研系统认定结果为准。 3.其他 (1)聘岗原则以教学科研为主线,向高水平学科和优秀学术群体倾斜,综合考虑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坚持“按需设岗,宏观调控、突出重点、公开公平、空岗补缺、突出业绩、兼顾年限”。 (2)学校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未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的,博士毕业生按照专业技术十级岗申请聘任,硕士毕业生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申请聘任。 (3)定向(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仍需报岗,原则上按照原聘任岗位等级聘任,脱产进修期间不参与高一级岗位竞聘。 一、竞聘教授三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 1.现聘教授四级岗满三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教师职业,以立德树人、传承和创新知识为己任,积极践行“三全育人”,关心、热爱学校和学生;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5.每年为本科生主讲一门以上专业课程,达30学时以上;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职 年限 申报 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 ≥3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1项以上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7名或二等奖前5名; 2.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一主持人;(2)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前2名、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2项以上;(3)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科技进步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2项以上 3.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前7名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 4.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前2名或一等奖主持人。 B项:论文、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下列条件之一:(1)被SCI期刊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2)在“三报一刊”或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3)EI期刊收录3篇(第一作者);(4)SSCI、SCI、EI、CSSCI核心库收录4篇以上(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一导师第二,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2.由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第一作者,15万字以上); 3.主编教育部/教育厅、行业立项、正式出版并批准使用的本科院校统编规划教材1部。 C项: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2项以上; 2. 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前2名)或省级教学工程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竞聘副教授五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任现职以来) 1.现聘副教授六级岗满三年或七级岗满6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教师职业,以立德树人、传承和创新知识为己任,积极践行“三全育人”,关心、热爱学校和学生;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取得重要的学术成就。 5.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任职 年限 申报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 六级岗≥3年、七级岗≥6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1项以上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者,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奖者; 2.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前5名);(2)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或三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3)协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4)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一等奖获得前3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2名;(5)协会教育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前2名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3.获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2项以上;或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奖等厅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2项以上。 B项:论文和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CSSCI扩展库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SSCI、SCI、EI、CSSCI收录3篇以上。研究生第一导师第二,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2.主编或副主编并正式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行业规划、统编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 C项:项目和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点以上项目前3名或国家级项目主要参加者(前2名);主持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 2.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前5名,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前3名。 三、竞聘副教授六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任现职以来) 1.现聘在副教授七级岗位上。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教师职业,以立德树人、传承和创新知识为己任,积极践行“三全育人”,关心、热爱学校和学生;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取得重要的学术成就。 5.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上。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任职年限 申报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 ≥3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1项以上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者,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奖者; 2.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前7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前2名;(2)协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或三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3)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7名或一等奖获得前5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4)协会教育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3.获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或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2项以上;或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奖等厅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前2名)2项以上。 B项:论文和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CSSCI扩展库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被SSCI、SCI、EI、CSSCI收录2篇以上。研究生第一导师第二视,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著作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人员参编教育部、省级或行业立项、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C项:项目和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点以上项目前5名或国家级项目主要参加者(前3名);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或参与2项以上(前2名)。 2.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前5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副高级五、六级岗位上岗条件除教学条件以外,业绩条件比照同级教师上岗条件执行。 四、竞聘讲师八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任现职以来) 1.现聘在讲师九级岗位上。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4.主讲本科生课程,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任职年限 申报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 九级岗≥3年 十级岗≥6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1项以上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奖者或三等奖(5名);(2)协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或二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前3名;(3)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二等奖获得者前5名;(4)协会教育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或一等奖获得者前5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 2.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三等奖前3名;或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奖等厅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2项以上。 B项:论文和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扩展库、北大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被SSCI、SCI、EI、CSSCI收录期刊2篇以上。研究生第一导师第二,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著作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人员参编教育部或行业立项、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部)。 C项:项目和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前5名,省部级项目前3名),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国家级项目前5名,省部级项目前3名)并主持厅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 2.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前10名,校级教学工程项目主持。 五、竞聘讲师九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 1.现聘在讲师十级岗位上。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4.主讲本科生课程,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任职年限 申报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 ≥3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1项以上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主要获奖者(其中三等奖获得者前5名);(2)协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三等奖获得者前5名;(3)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其中二等奖获得者前7名);(4)协会教育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三等奖获得者前5名。 2.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一、二等奖获奖者,三等奖前5名。 B项:论文和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4篇以上或在CSCD/CSSCI扩展库、北大中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SSCI、SCI、EI、CSSCI期刊收录1篇以上。研究生第一导师第二,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著作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作为主要人员参编教育部或行业立项、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 C项:项目和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以上(省部级项目前5名),或主持参与地厅级以上(省部级项目前7名,地厅级项目前2名)以上项目2项以上。 2. 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参加者,校级教学工程项目前3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中级八、九级岗位上岗条件除教学条件以外,业绩条件比照同级教师上岗条件执行。 六、竞聘助理十一级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竞岗条件(任现职以来) 1.现聘在助理十二级岗位上。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一定的本科教学基础。 4.主讲(或助课)本科生课程,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任职年限 申报条件 学术业绩条件 ≥3年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学术业绩条件A、B、C中的任1项 A项: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获得者。 2.协会科技/教育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B项:论文和著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SSCI、SCI、EI、CSSCI期刊收录1篇以上,或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作为主要著作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作为主要人员参编教育部或行业立项、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 C项:项目和成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参加人(前5名)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参加者。 2.校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参加者。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上岗条件除教学条件以外,业绩条件比照同级教师上岗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