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MPA) 一、学科概况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从1924年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率先开展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 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1998年起步以来,在有关党政部门和高等院校的支持和努力下,发展迅速,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办学基础和经验。在培养模式方面,制定了比较成熟的培养方案,初步形成了一套基本适应公共管理硕士生需求的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党政机关学者型领导干部组成的复合型、应用型师资队伍;在质量监督方面,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办法;在教育管理服务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逐步加强了引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作用,各培养院校也相应成立了专业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及服务部门,发挥了很好的教学质量保证和教学服务保障作用。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土地制度与土地行政管理 该方向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提高土地行政管理效能为目的,围绕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内容,开展土地产权与土地市场、土地制度改革、土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